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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2014年3月3日
 

 我校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3 11:47:053  点击:342)00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PG电子委群[2014]3号文),我校对二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了部署。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树立典型、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环节,学校对各环节具体安排作了详细部署。

制定方案环节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并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并将上述三项材料报校实践活动办组织联络组。

动员部署环节要求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动员、部署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规定组织对本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树立典型环节要求各单位要以党员示范岗、先锋团队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选树的先进典型,重点挖掘教师党员教书育人,在服务学生以专业知识进行创新创业就业上,管理干部服务育人,在服务基层、师生和改进工作作风、方法上成效明显、事迹突出者;然后组织力量撰写所树先进典型的事迹;在3月底前,将先进典型名单及其事迹报校实践活动办,再通过本单位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组织全体党员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

学习教育环节要求各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成员要进行中心组学习,全体师生党员要开展专题讨论,包括围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这一主题,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集中大讨论;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学校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校和本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进行深入研讨等,并开展推进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要报送2篇以上研讨论文。同时以干部在线学习、专题辅导、支部集体学习、交流讨论、上党课、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

     征求意见环节要求全体师生党员,群众代表和各党支部要开展“人人提建设性意见”活动,37前,按组织渠道汇总上报校实践活动办,原汁原味转至有关机关部处及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分析,并通过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师生员工对改进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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