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们是律师,还不能算,因为他们还是学生。说他们“草根”,是因为他们在“民间”服务,为居民们带去了便利,清扫法律盲区。
他们顽强,因为坚持了7年;他们广泛,每一学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学生开始主动去做法律援助。
每到周六周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门口,你总会见到这样特殊的一个“摊位”,几张桌子整齐排列,七、八个学生并排坐落,随行的还有一名老师,他们会为到场的或路过的群众分发宣传册,这种宣传册上印着居民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和问到的问题,比如:家庭财产继承、纠纷事件、赔偿金量额……
今年,法律系有84名学生开始了他们的法治进行时。他们都是2011级的大三学生,84名同学被分成了12个小组,一组7人,以轮流的方式下到马尾区。
从系前任主任陈训敬教授的一次偶然阅读得到灵感开始着手设立“法律援助站”以来,参加者的身份从班干部和成绩优异者中拣选以来变成了“人人有份”,法律援助站也越发成熟。人员数量从个位数变成了近百,7年以来,总共接受了大约5000多个咨询。
起步到现在,法律援助站经历了探索试验到初显模式化发展的趋势,这对于一门课程来说,无疑是其发展形势良好的体现。对于学生来说,这是教学改革的成果,是阳光学院法律系提高法学教学综合水平的重要标志。
两个改革让援助站“修葺一新”了
“老主任提出的‘诊断式法律教育实践’做法是借鉴美国的法学教育,我接手法律系以来,就开始在原来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做了两个改革。”法律系现任系主任林发新教授介绍说,以往的设点接受咨询,只是部分学生参与,后来学生主动报名,热情高涨,为了满足每个人就开始分组轮流。
“第一个改革是,在他们去为居民做法律咨询的前期,我会给他们先上理论课,在课堂上,直接引用司法考试的例子进行分析讲解。”林主任说,这样做,不仅能事先提高他们的案例储存,便于现场回答,还能把司法考试挂钩起来,“相当于两个轮子并行”。
除了理论知识事先“填补”以外,林发新主任还做了另一项改革——拓展网络咨询。“我要求学生,每个人都到网上去找5个题目进行回答,还要做记录,期末的时候装订成册。”
原来,林主任摸准了网络这条脉络,让学生直接了断去“行医”,“网络回答问题有一个好处是他们遇到不懂的可以查资料,有时间性,这样回答也准确。当面接受咨询难度大,案源不多。”
为人民群众,也为亲人
2011级法学专业的石晖同学在网上很擅长回答“劳动纠纷”类的案件,“我一般回答的时候都会参考法律条例,尽量做到回答完整,遇到比较难以回答的会先和同宿舍的同学讨论。”
来自三明的许志兴同学从开始选择法学专业以来,就一直用律师的条框严格要求自己,“身为一名律师,沟通能力是必须的也是最基础的,通过援助站的锻炼,就像是在和当事人沟通,用我的专业直接去帮助他们。”
女同学当中也有不乏有志于成为律师的同学,有一名女同学叫做刘灵丹,家里人原先不同意她选择法学专业,认为法学专业就业有难度。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家里的亲戚彻底改变了看法。
“伯父是一个很老实的人,有一次遇到了交通事故,事故比较轻,没伤及人员,可是对方强硬要求赔偿。伯父无奈,只能向我求助,”刘同学就让伯父先把事情经过细致陈述一遍,“我教他找到交警,在三方都在情况下,把事情经过按事实描述。在对方描述中,才得知对方为躲避另一条马路上的货车而选择横穿马路,被行驶中的伯父的车撞上,最后交警判定是对方违反交通法则,紧急避险是正确的,但却影响了另一条道路车辆的正常行驶,不能要求索赔。”
事后,刘同学的伯父很开兴,摸着头说“想不到学法律还不错”,还主动要求她好好学习,早日当上一名律师,去帮助更多的人。
看来,这些在“法律援助站”的同学们不仅帮到了马尾的居民,还真真切切地帮助了家里人,除去最实在的帮助们,他们自身也在汲取更多的法律知识,“参加援助站后,会发现自己学的不够,还能激励我们回到学校后主动去补充知识,这些实践对我们的帮助真得太大了。”
“不仅原地服务,有时候还会上门服务”
这种教育的实践方法,大多数学生反应很受鼓动也很受当时居民的欢迎。在服务马尾的时候,也是在为“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慢慢积累名气,打响名号。现在的名气已经吸引了到了一些福州市区的民居,他们在周末的时候特意坐着公交车,赶到现场咨询,同学们都被深深鼓舞了。
“我们在现场不仅接受咨询,我们还代写诉状,代写合同,有的时候还‘上门服务’。”在法律系担任《国际法》《经济法》的刘德老师,讲了一个真正上门服务的故事。“当时,有一个妈妈到我这来咨询,说孩子在学校受到了意外伤害,现在学校不理不睬,也不赔偿。”于是,刘老师就在家长的指引下,带着几名学生一起前往学校,直接找到了学校里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我就亮出了律师的身份,和校长讲了这件事,校长就立马咨询了班主任,最后学校里面就申请了补偿金,赔给了这位妈妈。”事后,这位妈妈很是感激,流着热泪感谢了我们。这件事对学生们影响很大,也是大大加强了他们的积极性。
说到在援助站的学生的表现,刘老师评价很高,说同学们积极性很高,有一定的法律素养,能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去帮助到当地群众,同时也在提升自身的知识理解。
借用刘德老师的一句话,法律的价值就在于帮助人们解决实际问题。
学生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也得到了马尾区司法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高度赞赏,他们认为尝试在高校设立法律援助站点是推广法律援助服务的正确选择。此外,法律援助站还吸引了《海峡都市报》、《海峡时报》、东南网等媒体的注意,并对其进行了报道。
虽然离开,却有了更加光明的路要走
那么曾经在法律援助站的其他人,他们如何看待大学生做法律援助工作呢?
06级法学(1)班蔡婕谈了她在援助站中的蜕变,“年轻因蜕变而坚毅,蜕变因坚毅而成熟。在法律援助站的历练对我来说无疑是完成了人生的又一次蜕变。尤其是在从刚刚结束还在游戏人生的大二之后,马上进入了最关键的大三转型期,参加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真的让我在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为人处世等多个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参与诊所式法律教育这门课程的经历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我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珍惜并利用这笔宝贵的财富。”
“法律援助站”,是一个让法学学生真正学以致用,有机会了解和学习社会动向的一个工作站,他们当中的人都想做一些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的法治进步做一点事,让一个个能叫上名字,有血有肉的弱者感受法律的力量。
援助站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这么多年,也有不少的学生从这里离开,考上了研究生;也有不少的人通过司法考试,当上了律师;也有的在公检法系统,为民服务。在法律援助站里,也有一些同学充满理想,他们始终在坚持法律中的“精髓”,在实践中,也是“精髓”和现实的碰撞。
他们在这个过程中,也曾遭遇过“危险人物”,也有遇到狂风下雨的“杳无人气”,也会有新鲜过后的疲倦,但这里是人民群众的“暖手袋”,是人民群众的“心理咨询室”,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港湾”。
他们笑着说,法律援助之路是一条光荣的“荆棘”路。(文/阳光学院宣传部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