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因质量而合作,因质量而共勉。”3月28日下午,阳光学院与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将以政校合作的方式打造质量理论、教学和科研高地。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合作双方将共同加强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共同开展质量专业课题科研、共同加强质量专业人才培养,联合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宣传活动、共同建设质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养高素质的质量技术人才。
福州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先义、党务副书记、调研员张玉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琦和阳光学院院长张烨、党务专职副书记庄晨忠、院长助理张红霞以及质监局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福州市质监局局长刘先义向在场师生阐述了质量的概念和发展、改进创新的历程,以及质量在提升城市生活内涵的作用。希望此次签约合作备忘录能够积极推动政府部门与高校在质量方面的全面合作,共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并鼓励在场师生发扬福州市“质赢天下福泽九州”的城市质量精神,成为福州市城市质量精神的缔造者和传播者。
阳光学院院长张烨在致辞中表示,阳光学院与福州市质监局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开启了政校合作的新篇章,是提升办学活力、服务地方经济的有效动力。合作双方将在合作中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希望阳光学院能够成为质量理论、教学和科研的基地,为福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阳光学院宣传部 郑丽香/文 林龙生/图)
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