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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3日讯(通讯员 许晓凤)91号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家长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邀请家长参与学院教学管理,会议产生了福州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委员,宣读通过了《福州大学法学院家长委员会章程》,并召开了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大会。

 

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和家长共同组建的,旨在代表家长和学生的根本利益,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目标的家长代表的组织。根据《福州大学法学院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的委员享有以下权利:听取学院工作报告,随时提出办学的意见和建议;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对学院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师德行风建设,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等。

 

与此同时家长委员会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以各种可能形式协调或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宣传学院教育工作成果;协助学院加强学生教育工作、调解家校之间争议、受理答复家长代表提案等。此外,在必要的时候家长委员会可与家长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保持横向联系,帮助推动教育工作,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此次大会共有13名家长担任福州大学法学院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委员,李伟家长任委员会主任,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年,学生因毕业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网址:http://i.fjsen.com/2012-09/03/content_92676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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