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我校正式发文,进一步深化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此次印发的文件包括:《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福州大学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等。
为确保学院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学校成立了校院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文件明确了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改革将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第一阶段,即启动推进阶段,时间从2009年8月下旬暑假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到2010年2月;第二阶段,即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2010年3月到2010年9月。第三阶段,即健全完善阶段,时间从2010年10月开始。其中,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并下发有关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干部管理、组建教授委员会等改革配套文件;各学院建立学院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按照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改革新方案做好2010年度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启动办学质效评价,对2009年各学院完成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等。为进一步统一院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第一分阶段还将举办“深化学院体制制改革学院书记、院长工作研讨班”,请相关专家、校领导为学院领导作关于理念更新、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方面的辅导报告。
文件指出,推进这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切实提高办学质效,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改革必须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学科建设的做大做强,有利于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服务社会功能的增强,有利于推进校园和谐、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要求各单位在推进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确保改革方案和各项配套措施的科学性,确保取得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开展调研,虚心向师生员工求策问计,集中全校的智慧,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努力为建设创业型东南强校、为国家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